首页 | 义乌新闻 | 今日义乌 | 经贸新闻 | 都市生活 | 社会文化 | 民情民生 | 图片新闻 | 义乌概况 | 乌伤雅韵 | 义乌廉政 | 义乌家园
 
 当前位置:义乌新闻网 >> 媒体义乌 >> 本页
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31个省部级单位支持义乌试点
义乌新闻网  2012-2-2 8:48:15
字号:   | 打印 | 关闭
  2月1日作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义乌市,收到了一份新春大礼包。记者获悉,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《推进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》的通知。

    方案内容包括:建立“市场采购”新型贸易方式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、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及发展进口和转口贸易、建设国家级重要展会平台、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、支持义乌商贸服务业聚集区发展、构建品牌和质量提升机制、构建市场综合服务体系、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支持义乌经济开发区发展、支持建设“义乌港”、将义乌纳入国家交通总体战略、加快义乌航空口岸开发、构筑优势互补的区域协作体系、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、建立适应国家贸易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、完善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、建立改革试点保障机制等18项内容,共涉及国家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外汇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等31个省、部级单位。作者: 徐晓恩

  来源:浙江日报 作者: 编辑:周际 关闭
义乌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  1.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义乌新闻网(义乌商报社),未经本网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义乌新闻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2.凡本网注明 “来源:XXX(非义乌新闻网)” 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  3.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........ 图片新闻 ........
义乌新闻网(义乌商报) 地址: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
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:0579-85381021